为进一步加强全镇村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吸引更多年轻化、专业化的后备力量投身基层一线,助力乡村振兴,经研究决定,霍邱县石店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村级见习后备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8名
二、选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一般应具有石店镇户籍(或配偶、父母具有石店镇户籍),或在石店镇辖区内有固定居住场所且长期居住人员;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心农村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3.原则上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 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学生、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近5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或涉嫌违纪违法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尚未结案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村干部的其他情形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
报名地点:石店镇政府二楼党建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564-6911003或18130241556(程先峰)。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为户主页和本人页,本人不是石店镇户籍但父母、配偶为石店镇户籍的,还需提供父母、配偶页);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从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现场填写《霍邱县石店镇公开招考村级后备干部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组织纪检、公安、司法、平安法治等部门进行资格联审。对未通过审核的,向报名人说明原因;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按照笔试、面试4:6比例合成。报考人员有以下情形的,在总成绩上予以加分:①中共党员的,加2分;②普通退役军人加1分,一期士官加2分,二期士官加3分;③全日制本科学历加1分,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加2分;报考人员需在报考时进行提交相关依据材料,同一类型按照最高加分情形计算,有多个情形的可同时加分,加分累计最多不超过5分。
笔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2方可开考,若达不到该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面试:根据招考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由镇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岗位适应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分从高到低排名1:1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按照人员招录入职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共产党员、学历高者、退役军人等人选将优先考虑)。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镇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后,由镇根据拟聘用人员个人意愿和各村职位空缺情况,分配至各村参与工作,不服从统一分配的,不予聘用。并在石店镇先锋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如调查后属实,则不予录用。公示无异议的,统一办理村级见习后备干部聘用手续。
四、岗位待遇
村级见习后备干部见习期6个月,见习期内按2300元/月发放生活补助。见习期满,经镇党委考核合格且表现突出、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依法依规推选进村“两委”班子。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再享受相关待遇。聘用期内,凡违反相关纪律和制度规定,或因自身原因不再符合聘用条件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工作由石店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具体实施,镇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2.参与本次公开招录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其本人负责。
3.本次村级见习后备干部选聘,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
中共霍邱县石店镇委员会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