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霍邱县坚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坚持在党建引领、服务造血、强化监管等方面下功夫、求实效,推深做实“一社三会+N公司(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新发展机制,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注入内生动力。
发挥堡垒作用,在“党建引领”上做文章。研究制定了《霍邱县2023年度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施方案》,进一步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等方面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了安排部署,大力推行“一社三会+N公司(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新发展机制,明确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农村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的唯一主体。村民以土地、资金、劳力参股入社成为“股东”,并派驻“党代表”参与企业经营和财务监督,进一步规范合作社运行机制、发展模式和监督方法,确保发挥合作社带动收益作用。截至目前,全县398个村实现村办(股份)经济合作社全覆盖,成立N公司(合作社)471个,通过有效挖掘、整合各村优势资源,不断带动全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创新运营模式,在“服务造血”上出实招。按照“宜农则农、宜工则工”的思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探索发展现代农业、农事托管和服务创收等多种经营模式。盘活土地资源,规模种植增收。结合高标准农田整治、旱田改水田等项目契机,立足本村产业特点,成立农业发展公司(合作社),流转群众土地发展农业产业,参与土地流转的群众可优先到该公司(合作社)务工,实现集体、群众“双增收”。聚焦产业发展,农事托管增收。围绕村域产业化经营,创办多种形式的村级经营性服务实体,拓展农事托管服务功能,采取“全托管”模式或“半托管”模式,为农户提供生产资料、农业机械、病虫害防治、技术咨询、农产品代售等涉农项目有偿托管服务。政府支持引导,多元服务增收。依托县域劳动力资源优势,乡镇政府和主管部门通过议标、邀标等方式,优先安排村集体成立的劳务服务公司承接小型公共服务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带动村集体和农户增收。
落实执纪问责,在“强化监管”上下功夫。严考核。县委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作为乡镇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对乡镇目标责任考核和常态监督。每年对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责任落实、资产民主管理、集体收益分配及财务收支管理等情况结合季度基层党建调研,同步开展专项检查。重监管。按照“县指导、乡(镇)主管、村使用”的原则,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管理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做到“乡(镇)级全覆盖、村级重点抽查”。建立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公开制度,及时向村民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和效益,增加村民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避免资金的滥用和浪费。强审计。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每年进行一次经济年度审计,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有效保障村集体组织及成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