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开展以来,霍邱县从细从实、分级统筹,以“深、准、稳”的标准推进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
分级统筹职数,确保政策用得深。在不突破职级比例的基础上,按照县直部门、乡镇和参公管理单位三个类型进行单独核算、差额统筹,确保各单位在一至四级主任科员上有较大调控空间。统筹职数的使用,能有效解决编制少、人员结构不合理单位的职级晋升矛盾。经过分级统筹,调研员的职数进一步向乡镇倾斜,每个乡镇至少可确保有1名四级调研员职数,有效激励了干部在基层一线扎根奋斗,让广大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有劲头更有奔头。
分类统筹人员,确保干部选的准。一是发挥正向激励作用。鲜明竞争择优导向,建立干部年度考核、单位年度目标考核、日常考评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职级晋升重要依据,确保工作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公务员优先晋升。二是加强反向约束。对评价较低、人岗相适度较差、群众意见较大的干部,不予晋升职级,坚决不搞“到点就升”。三是做好特殊类型干部职级晋升工作。适当向任现职时间较长、年龄偏大、临界退休的干部倾斜,对受处分干部的晋升情况进行综合研判,使焦点问题有明确意见,促进干部队伍稳定发展。
分步统筹实施,确保工作干得稳。一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工作部署会、培训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进行政策解释,强调职级晋升体现奖优罚劣、鼓励担当作为,及时消除了部分干部的过高心理预期和错误认识。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对存在有信访反映正在核实、受到处分影响期未满、档案有问题或存疑、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等情形的,在职级晋升中坚决不予考虑。三是及时化解矛盾。对因政策、改革及个人问题等因素影响,导致个别干部存在异议的,依据政策耐心解释说明,尽力解决合理诉求。同时密切关注舆情,加强正面引导,为晋升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了良好氛围。